歇洛克福爾摩斯 說實話,以今天的「推理小說」的水準來說, 福爾摩斯的故事實在「不夠精彩」,「推理」也太過簡單, 愛看推理小說的人,就是喜歡和「作者」鬥智, 可就這種「老古董」的「偵探小說」,「福爾摩斯」而言, 實在不夠「鬥智」,太簡單了一點,劇情也不夠「吊人胃口」, 可要說我最喜歡的「偵探」,我還是會選擇這個老古董的「福爾摩斯」先生。 首先,我要說福爾摩斯探案,不是「推理小說」,而是「偵探小說」, 它是在講一個打擊犯罪,充滿正義感的偵探, 他的故事,說不是只是單純的「推理鬥智」故事, 本來是「偵探小說」的,也不知是怎麼走火入魔的, 成了「推理小說」,變成了讀者和作者「鬥智」園地的作品型式, 福爾摩斯的故事,應該是放在「偵探小說」的範籌來談他, 而不是以「推理小說」來談, 我對後來這種「鬥智」的推理小說,其實總覺得興趣缺缺, 人物的個性都不明顯了,成 辦公室出租為為「推理」而「推理」, 看得人也只是想得到一種:「哦,我就知道他才是壞人」的快感。 這種快感,就是想體會到一種「驚奇」,一種猜測到的快感, 是爽啦,可是看了一次,就不想再看第二次了, 知道劇情後,就怎麼看也不過癮了,可我對福爾摩斯的故事,就不會有這種感覺, 整套全集,看了也不是一次兩次了,還是很愛重看。 我對福爾摩斯的喜歡,有著種種原因啊: 一、初始效應 對偵探小說、推理小說的入門,就是從看福爾摩斯開始的, 這種初始效應,就會產生一種特殊的感情, 從小就知道,說偵探就要想到「福爾摩斯」, 要說怪盜,就想到「亞森羅蘋」, 從小就有的既定印象,小時候那時有很多的一些「推理」的書, 冒著福爾摩斯大人的名,就是一些個小故事,圖案,要怎麼解答, 讓讀者看這一頁,然後下一頁,大偵探福爾摩斯就會告訴 燒烤你, 原來「兇手」是怎麼殺人的。 那時還沒看過原著,可是這個大名「福爾摩斯」就一直深深的催眠著, 一想到推理小說、推理故事,就讓我想到福爾摩斯這個人, 他刁著煙斗的形象,早就深入我這個「小朋友」的心了, 大偵探,就等於是「福爾摩斯」,就從小深值我心, 對我而言,這個名字,有著很深的初始效應。 二、人物的形象突出,個性鮮明啊 大多數的推理小說,主角人物的形象其實都不是很鮮明, 就連「白羅」,也談不上是很故性鮮明的角色, 寫得滿「平面」,沒有活靈活現的立體感, 而一提到福爾摩斯,他老兄那獨樹一格的個性, 突出的鷹勾鼻,高大又瘦?的身材,有著波西米亞人的生活品味, 優雅的音樂品味,拉著小提型的愛好, 手上招牌的「放大鏡」,坐在公寓中躺椅的形象,就躍然於紙上, 其它的名偵探,有那一個讓人這麼印象深刻的? 福 有巢氏房屋爾摩斯式的招牌對白,從一件小事物中,看出一個人不認識的人的「背景」, 這些種種突出的形象,是後來的「名偵探」都少有的。 就偵探這個工作吧, 大多數人想到的「造型」還是福爾摩斯式的, 戴著獵帽,風衣,拿著煙斗,這早就深入人心了。 對於那種只是坐著推理,抓出犯人的偵探, 本人是興趣缺缺的,就像福爾摩斯說的, 要是這樣就可以成為名偵探的話,那他的哥哥「梅洛勞甫」一定是世界第一的名 偵探,他哥哥的推理能力還在他之上, 只是他沒有「行動力」,沒有「勇氣」, 所以只能「紙上談兵」。 不會像福爾摩斯,非但能推理,還能和惡人搏鬥, 幫助一個個需要幫助的受害者,打擊一個個罪犯。 後來的許多的推理小說,都成了這種梅洛勞甫式的大偵探, 成為所謂的「推理小說」,而不再是「偵探小說」了, 重視的只有「推理鬥智」,而對偵探打擊犯罪的描寫, 買屋網全省掉了。 我還是老派,我要看的是「偵探小說」,不是「推理小說」, 只是單純得到「哦,原來他就是壞人」的那種「快感」, 並不足以滿足我「閱讀」的快感, 不覺得只是看本書,爽這麼的「一下下」,很沒意思嗎? 三、我喜歡維多利亞時代的「氛圍」 說真的,我對英國的印象,一直是維多利亞時代的感覺, 洋鬼子,看中國,就想到丹鳳眼,小辨子, 戴著瓜皮帽,到處都是宮庭式建築,所有人都是「家族觀念」深重, 這是他們對中國人的既定印象。 就你們可以,我們就不行嗎? 我對英國人的既定印象也是如此, 還是那種男的就是高領西服,女的就是洋裝、洋傘、蓬蓬裙的形象, 紳士、淑女到了極點的社會, 就比方說,在京奧畢幕時,那時的英國倫敦的現代生活表演, 我是怎麼看,怎麼不順眼, 在我心中的英國人,怎麼樣都是活在維多利亞時代的形象, 那樣的紳士、淑女, 不是像 澎湖民宿奧斯丁小說中的人物, 就像是狄更斯小說的中人物, 我管他什麼披頭,什麼戴妃,什麼英國是創意大國, 我心目中的英國,一直是停留在十九世紀時, 那個紳士、淑女的英國形象, 就像是外國人,看到中國,想到的不是「舊禮教」的形象, 就是「教條主義」時期的共產中國形象, 一點也不像今天的中國人。 我心目中的英國,有一天要是去玩,想看到的英國, 還是十九世紀那個日不落帝國,那個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 維多利亞時代的霧都倫敦, 火車、馬車、電報,送報的小童,紳士們還是風度偏偏的牽著淑女戴著手套的小 手,淑女們還是穿著像著燈籠一樣的裙子,手著的洋傘, 每個家裏都有佣人, 都有管家,都要報名,都是什麼「爵」位的時代, 福爾摩斯的小說,就充滿著十九世紀那種進步又有禮帽的氛圍, 進步,可又不會道德淪喪,不像今天墮落的西方文明, 物質進步,可是道德淪喪,無禮又粗俗, 房地產 對於今天的西方的所謂的「進步文明」, 表現出來是這麼的「粗俗」「世儈」, 怎麼看,我是怎麼不順眼。 當沈浸在福爾摩斯的故事中的氛圍時, 才讓我對西方文明有種「尊敬」的感覺, 我喜歡十九世紀後半,維多利亞時代的那個氛維, 就像是推理女王克莉絲蒂一樣, 我也是緬懷維多利亞時代的一族, 對於今天的英國,怎麼看怎麼的俗氣,怎麼的看,怎麼覺得不順眼, 好好的紳士淑女之國,怎麼會墮落到今天這麼下流的境界, 會這麼喜歡福爾摩斯的小說, 也是我對那個時代的英國,那種進步文明的一種「嚮往」吧。 所以,雖說是以推理性、鬥智性來說, 福爾摩斯的故事,實在是太簡單了一點, 可是,我喜歡他的故中的「時代氛圍」,對這一部小說,一看再看,就是這個原 因。 (大多數人,都會推薦小朋友們看福爾摩斯的故事, 覺得不會教壞小孩,喜歡福爾摩斯, 可以建立小朋友們對事物推理,探求真相的愛好, 酒店兼職 可以學習他打擊罪惡幫助弱小正義行徑, 可, 這真的好嗎? 看過原著的人,都一定知道,喜歡這個大偵探的人,都一定知道, 他老兄可是有著一個現在決對不允許的「個人嗜好」, 就是, 他老兄閒來沒事,喜歡自己打「古柯鹹」自爽,來調濟身心, 這樣的情結,小朋友看了也學怎麼辦? 在那個時代,可不把這種「注射毒品」,當作是「犯罪」的時代, 所有我們的大偵探「閒來沒事」就是打古柯鹹來爽一下, 就今天來說,一個正義的代表的大偵探, 還打古柯鹹,一定是重大醜聞一個,一定身敗名裂, 那個名人,要是沾染上這種嗜好,一定身敗名裂, 就像是酒井法子一樣, 可問題是,這種「沒有被害者」的犯罪,會被這麼強化它「道德上」的腐敗, 也是這幾十年來的事, 在一百年前,根本就不是犯罪, 對於一件事,是不是「犯罪」,不同時代,有不同的解讀, 而這種被人為強化的「無被害者犯罪」, 一向是最曖昧的, 這 結婚種行為,在道德上真的要譴責成這樣嗎? 很多都是「道德企業家」的鼓動下,造成的社會氛圍, 才造成這些行為,成為一種「犯罪」, 大麻的定罪化,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從福爾摩斯這個大偵探,就有著用著一級毒品的習慣, 那個時代的人,也不以為是犯罪,十惡不赦的行為, 就可以了解我們將「吸毒」這種「無被害者」犯罪, 強調成罪大惡極,這其中有多少只是一些「道德企業家」的鼓動, 這種行為,真的有罪惡大到要讓人「身敗名裂」的必要嗎? 對於犯這些罪的人,社會有必要「敵視」成這樣嗎? 這可不是什麼自古而來的「犯罪」,也只是是這幾十年來, 人為造就出來的「新犯罪行為」, 印加人使用「古柯」,早就有上千年的歷史了, 就像是我們的檳榔一樣,我們有必要將「使用毒品」的人這樣的醜化嗎? 社會要這樣「公幹」他們嗎? 對於使用這些所謂的毒品要的人,這種「犯罪」, 真的有必要這樣嚴重他們的行為嗎? 在台灣,也漸漸的以治療代替懲罰 租辦公室,漸漸在法律上「除罪化」這些人, 就搞不懂,為什麼要對使用毒品的藝人,扣上這麼大頂的「道德」帽子? 大偵探也有這種嗜好啊, 要真這種行為這麼不可取的話, 那也應該將福爾摩斯列為是「禁書」吧, 否則,這不是「教壞」囝仔? 要不,就來個「潔版」,學在市面上,那種沒有「動作」場面的「金瓶梅」潔版, 放在古典文學的架子上, 將所有的福爾摩斯打針的戲,都要刪掉, 否則,有小朋友們照學,那不是氣死「正人君子」們了嗎? 不過,說真的,或許也沒有禁的必要, 現在的小朋友們都不愛看字,金瓶梅就算是原版擺著, 玉浦團就是原版擺著,也沒人看啊!沒有圖片,沒有畫面, 文字怎麼寫,就是沒人看,其實也未必教得壞囝仔大小, 現在囝仔,是不太會看字的,或許這就是到今天, 這些個正人君子們,都沒有去想禁福爾摩斯這書的原因吧。)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網路行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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